據越南公安部消息,10月9日,北寧市公安局與公安部刑事警察局已查明2起販賣人口案件,其中包括一起販賣16歲以下人口案,並對5名涉案嫌疑人提起公訴。

此前,9月29日,北寧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機關以販賣16歲以下人口罪,對嫌疑人趙氏賢(42歲,家住諸坊)和黃文瓊(33歲,家住邊山鄉)立案起訴並予以刑事拘留。
調查結果認定,由於沒有穩定工作、急需用錢花銷,兩人商議設法接近年輕女孩,誘騙其前往中國賣為人妻。
具體而言,瓊結識了V.T.L.(當時15歲),並用虛假信息誘騙受害者出境。按照賢的安排,瓊將L.從北寧帶到河內,再一路北上老街,隨後前往中國賣給他人。
販賣成功後,兩人獲得1.5萬元人民幣,分贓後便逃離當地。
被賣給一名中國男子為妻後,L.設法逃脫。在兩國職能部門的配合下,受害者獲救,並被送回越南。
在第二起案件中,10月1日,北寧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機關以販賣人口罪,對李懷南、阮氏惠(均為54歲,家住堅牢鄉)和陳華泳(36歲,家住諸坊)立案起訴。
據調查,2023年4月至6月,泳接近D.T.M.T.女士(當時23歲),並多次以誘人薪水承諾在中國為其提供工作。輕信其言,T.女士同意與泳一同出境。
然而抵達中國後,泳以550萬越南盾將T.女士賣給南和惠夫婦,隨後逃跑。
趁人口販子疏忽之際,T.女士設法聯繫並向公安機關報案。隨後,受害者獲越南和中國兩國職能部門配合解救,被安全送回地方。
目前,北寧市公安局正繼續擴大對兩起案件的調查,並將依法處理。

警惕“活少錢多”的招攬
通過這些案件,公安部提醒民眾警惕“活少錢多”的招攬,以及招聘境外勞工卻不明確工作內容、招聘單位和地點的情形。
民眾需對與出境相關的婚姻、收入或改變命運的承諾保持謹慎,如出國工作須告知家人。
各家庭需關心、瞭解子女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想法。當發現誘騙、拉攏或帶人出國販賣的跡象時,民眾應立即報告最近的公安機關,以便獲得支持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