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據《青年報》消息,芹苴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文起(Nguyễn Văn Khởi)剛剛簽署文件,發送給各廳局長、部門負責人(市婦女進步委員會成員機構),要求整改在參謀準備內容和參加由市人民委員會領導主持的市人民委員會、指導委員會、委員會會議中的責任。
具體而言,芹苴市人民委員會表示,過去一段時間,市人民委員會領導已多次指示、整改會議制度的執行情況,要求各機關、單位、地方認真履行參謀、準備內容的工作,並派遣合適人員參加由市人民委員會領導主持的市人民委員會、各指導委員會、委員會的會議。
然而,仍有未充分履行參謀、準備內容責任的情況;派遣人員參會不符合規定;被派參會人員未充分掌握內容,無法按要求進行報告、解釋和發表意見,影響了會議的質量和效果。
在9月29日與越南婦女聯合會中央常務委員會監督團舉行的後續會議和工作會議上,監督團就2026年《性別平等法》及其實施指導文件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題監督,並提出了一些屬於司法局及相關廳局職能和任務的問題。
然而,芹苴市司法局和胡志明共產主義青年團芹苴市委員會(市婦女進步委員會成員)未派遣領導參加;一些廳局派遣的人員不符合規定。這影響了與監督團交流、報告、解釋的要求以及工作會的質量。
因此,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司法局局長對上述會議中未認真派遣參會人員的個人和機關內部進行整改。同時建議胡志明共產主義青年團芹苴市委員會書記關注並指導整改派遣幹部參加由市人民委員會組織的會議的工作,確保按邀請的合適人員參加並在要求時發表意見。
對於作為市婦女進步委員會成員機構的各廳局長、部門負責人,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整改並重視參謀、準備內容和參加會議的工作;被派參會人員必須符合規定,掌握內容以便按要求報告、解釋和發表意見;如發生派遣人員不符合規定而影響會議、工作會質量和效果的情況,需向市人民委員會負責。
如被派參會人員因客觀原因無法參加,必須在會議開始前向主持人報告原因並徵求意見,同時通知負責主持會議準備的機關。
此前,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已發文嚴厲批評芹苴市衛生局局長黃國強(Hoàng Quốc Cường)未認真履行參加會議的責任。
具體而言,8月8日,芹苴市委常委會開會審議並聽取衛生局參謀、提交的內容。然而衛生局未派遣局級領導參加,未充分履行主管參謀機構對職責範圍內內容的責任。
這影響了交流、報告、解釋的要求以及市委常委會審議和提出意見的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