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青年報》反映,P.M.T.先生(居住在越南乂安省)表示,他已於2020年出售該地塊,但在eTax Mobile上仍收到2020—2025年非農業土地使用稅欠稅通知。此事在10月4日刊登的《意外被“追討”土地稅》一文中提及。
10月11日,T.先生表示,在eTax Mobile上發送反饋10天后,他收到不再欠稅的通知。
就民眾已轉讓土地但仍收到欠稅通知的情況與《青年報》交流時,稅務局表示已發文指示各地稅務機關與地方政府配合,核查、標準化非農業土地使用稅數據,包括納稅義務、地塊地址和土地使用人。
為什麼已賣地仍被記錄欠稅?
稅務局表示,根據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時,納稅人須在轉讓前申報非農業土地使用稅申報表並繳稅。稅務機關根據轉讓方和受讓方信息更新系統中的土地使用人,作為後續年度跟蹤納稅義務的依據。
對於個人已轉讓土地使用權但ETax Mobile仍通知欠稅的情況,稅務局認為可能有兩個原因。
第一,新納稅人如購地人或繼承人等已申報非農業土地使用稅義務,但檔案尚未由鄉級人民委員會轉交稅務機關。因此,稅務機關尚無法在系統中更新、調整土地使用人信息並轉移納稅義務。
第二,新納稅人尚未按自己的信息申報義務。此時,稅務管理系統仍按此前納稅人(如出售人或遺贈人)的信息記錄義務。
稅務局副局長黎龍表示,各機關之間的數據聯通尚不理想。稅務機關只是辦理土地手續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尤其是對於已經過多次轉讓的地塊。
當新土地使用人的信息得到更新並轉至稅務機關時,此前土地使用人的納稅義務記錄將有依據進行調整,黎龍表示。

稅務局如何指導民眾處理?
為克服上述情況,稅務局建議民眾配合稅務機關核查、標準化非農業土地使用稅信息和納稅義務。
對於新土地使用人,稅務機關指導其在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之日起30天內,通過行政審批信息系統提交非農業土地使用稅申報檔案;對於轉讓權利的情形,或對於其他情形,自開始使用土地之日起計算。
如果發現eTax Mobile上顯示的納稅義務不屬於自己的責任,例如地塊已轉讓,或本人從未擁有、使用該地塊,民眾可立即在應用上發送反饋,以便稅務機關接收、核查並調整信息。
稅務局表示將繼續與職能部門配合,將稅收數據與地塊、土地使用人及土地變動信息進行比對。核查重點為土地使用人、地址、面積、土地使用目的發生變化以及納稅人反映的情況。
“稅務局將指導地方稅務機關徹底解決障礙,不影響民眾履行非農業土地使用稅義務”,黎龍說。
據他介紹,非農業土地使用稅對象和範圍很廣。這項稅收每年預算收入超過3.7萬億越盾。每個人、每個家庭的稅額通常不大。
此前,稅務部門已與土地登記機關開展電子連接,交換電子數據,擴大兩個機關之間交換數據的範圍和內容。
今年前5個月,全國土地行政手續聯辦檔案通過電子方式流轉的比例超過86%,在受理的超過400萬份檔案中。
同步數據,終止賣地仍被報欠稅現象
在財政部剛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財政部副部長阮德支強調國家管理機構在確保數據準確和同步更新方面的責任。
部分民眾已轉讓房屋土地,按規定完成所有權、使用權轉移手續,但稅務機關仍使用舊數據通知納稅義務。這表明必須連接、聯通各機關之間的數據庫。
對於土地、住房財政義務,稅務機關需主動配合並提出解決方案,使數據得到充分、準確、同步更新。
“土地數據庫同步後,不會發生民眾已賣房、將土地使用權轉給他人但仍收到欠稅通知的情況”,阮德支強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