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加快芹蒢地區重點項目徵地拆遷進度

胡志明市市委辦公室近日發佈結論通知,內容為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鄧明通在考察芹蒢社、安泰東社和平慶社部分重點項目及工程實施進度時的意見。

濱城—芹蒢鐵路已移交大部分用地面積

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鄧明通對平慶社、安泰東社、芹蒢社以及VinSpeed高速鐵路投資與發展股份公司及相關單位在芹蒢地區重點項目補償、徵地拆遷和施工工作中的責任意識和主動精神予以肯定和高度評價。

一些內容已有積極轉變,尤其是濱城—芹蒢城市鐵路項目的大部分用地已移交。然而,核實對象、補償、支持、技術基礎設施遷移以及地方與投資方、基礎設施管理單位之間的協調等工作仍然緩慢。

“各機關、單位和地方要將重點項目的補償、徵地拆遷和安置工作確定為需要高度集中的政治任務。同時克服各機關、單位之間檔案積壓待處理的情況。

屬於哪個機關權限的事項,該機關必須主動立即解決。超出權限的,必須及時報告、建議有權機關審議解決,不得拖延影響整體進度。”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指示。

力爭完成100%徵地拆遷並移交施工單位

胡志明市加快芹蒢地區重點項目徵地拆遷進度

關於今後任務,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鄧明通要求平慶、安泰東和芹蒢各社黨委常委會領導地方政治體系加快補償和徵地拆遷工作。

各地方需要加強宣傳、動員,與受影響居民直接對話,及時解決合法、正當訴求;關注支持受影響居民轉業、解決就業。

據此,力爭在10月30日前完成屬於地方責任的全部項目100%補償和徵地拆遷工作。

各社人民委員會主持,與投資方、承包商密切配合,為每個重點項目制定詳細進度圖,其中必須明確每項具體任務的完成時間節點、主持單位和配合單位。

平慶社要主動配合,最遲於10月15日前完成剩餘51個對象的核實工作。安泰東社則集中處理剩餘檔案,最遲於10月30日前完成濱城—芹蒢鐵路項目全部用地移交。

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責成有關機關、單位在10月15日前完成芹蒢橋項目檔案和手續並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力爭在10月20日前批准項目。

同時儘快在現場移交邊界標記,以便平慶社按規定開展補償、徵地拆遷手續。

有關單位處理濱瀝—隆城高速公路與榕沙路交叉口處電力、供水、通信系統遷移的障礙。

遷移方案需在10月20日前獲批,以便投資方組織施工,確保按向市領導的承諾在12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