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G.T.S.(23歲,老街省人)於10月10日在萊蕪橋自殺,當時有關她感情糾葛的信息正在社交網絡上傳播,令《青年報》的許多讀者既心疼又憤怒。
萊溪社(海防市)公安確認,女孩G.T.S.(23歲,老街省人)於10月10日在萊蕪橋自殺,並留下一封信。公安機關正在繼續核實社交網絡上傳播的、有關她與一名已婚男子感情關係的信息。
目前事件原因尚無正式結論。
不能以道德之名侮辱、羞辱他人
令許多讀者耿耿於懷的是,當這段私人感情尚不知真假時,不少旁觀者便急於參與評判、指責,甚至用尖酸刻薄的話侮辱當事人。
“網民是誰?他們憑什麼評判、給他人定罪?他們是偵查機關、是法院嗎?”讀者雲英提出疑問。
據讀者反映,不少事情在尚未充分核實前就被髮到網上加以指責、定罪。更令人擔憂的是,一些Facebook、TikTok、YouTube賬號還添油加醋、誇大信息以吸引觀眾,使被點名者承受更大壓力。
持相同觀點的另一位讀者認為,任何人都無權以道德之名充當“法官”去羞辱他人,同時希望職能部門嚴肅處理那些故意詆譭、侵害他人名譽的賬號。
讀者陳登獻也建議嚴肅處理在社交網絡上發佈侮辱他人信息的行為,而讀者庭一則認為,應加強對違規內容的管控,並保存數據以便核實、處理。
從另一角度看,讀者陳氏麗梅就網上所反映的這段感情故事中已婚男子的責任提出了問題。
這一意見也引出疑問:當感情發生矛盾時,為何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女性身上,而男性的角色卻未被充分審視?
不過,與該事件感情關係有關的信息仍在萊溪社公安核實之中,尚無正式結論。

讀者們不僅要求處理違法行為,還希望網民停止繼續挖掘逝者的隱私。
“社交網絡是虛擬的,但傷害是真實的。與其用片面的信息一鬨而上地評判、指責,不如用共情與憐憫彼此相待,”讀者思潤寫道。
讀者三心認為,誰都有犯錯或遭遇風浪的時候,重要的是社會應有所包容,讓他們有重新來過的機會。讀者思茶則希望惡意的議論早日停止,讓女孩的家人平靜地度過失去親人的悲痛。
別讓評論成為他人的傷口
除了譴責詆譭行為的意見外,不少讀者也把這起事件看作是對把私事搬上社交網絡這一習慣的警示。
讀者阮俊祿疑惑,為何許多人選擇公開自己的感情、家庭之事,向陌生人尋求建議或共鳴。據這位讀者說,成百上千次互動中,總潛藏著可能傷害當事人的話語。
“社交網絡是一把多刃的刀。難道什麼事都要發到網上嗎?小心不為過,”讀者林俊分享道。
讀者安心也認為,當無法控制他人如何反應時,每個人更應對自己發到網上的私人信息保持謹慎。
然而,勸告用戶謹慎並不意味著可以把責任推給被攻擊者,更不能以此為侮辱、詆譭行為開脫。
讀者良的另一條意見,讓許多人思考如何在社交網絡的壓力下教育孩子。
據這位讀者說,除了學習和考試,兒童與年輕人還需要具備面對生活中各種評判、變故和心理壓力的能力。
讀者良還提到那些留下惡意評論後便若無其事繼續日常工作的冷漠之人,而被攻擊者卻可能長久揹負著那些話語。
懷著同樣的想法,讀者六直寄語:“在留下負面評論之前,請想想他人要承受的後果。”
讀者們的這些意見,無論從法律、道德還是社交網絡使用的角度切入,都提出同一個問題:每個人都有對自己認為錯誤之事發聲的權利,但不能因此就賦予自己侮辱、羞辱他人的權利。
僅憑網上的幾篇帖子,許多人就在尚未弄清事情原委、當事人經歷過什麼之前急於評判。在這場令人痛心的事件之後,與其繼續指責、歸咎,每個人都應反省自己評論、分享信息的方式,尤其是當那些話語可能助長一場集體攻擊之時。
繼續傳播私人圖片、信息可能讓家人更加受傷
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律師鄭慶梨(河內市律師團)認為,一個人可能在道德上有過錯,但其名譽、人格和私生活仍受法律保護。
即便所發佈的信息屬實,擅自公開他人私人圖片、信息以詆譭他人,仍可能產生法律責任。
據這位律師說,發佈、分享或評論含有侮辱他人名譽、人格內容的人,可能受到行政處罰;若具備足夠的犯罪構成要件,可能因侮辱他人罪或誹謗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是,若犯罪行為導致受害人自殺,法律規定更嚴厲的量刑幅度。但必須有證據證明犯罪行為及其與所發生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不能僅憑一個人在被攻擊後自殺就歸責。
鄭慶梨律師提醒,即便被詆譭者已經去世,其名譽仍受法律保護。因此,繼續傳播私人圖片、信息或不必要的身份識別信息,可能讓家人更加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