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收到徵兵體檢結論後如認為結果不準確,當事人可以提出申訴並要求重新檢查。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蘇氏碧蓮(Tô Thị Bích Liên)就此表示,體檢對象若有依據認為健康結論有誤,有權向作出結論的機構提出複核請求。
按她的說明,申訴可提交給負責體檢的體檢委員會主席,或實施體檢的鄉、坊軍事指揮部,程序依照2011年《申訴法》進行。首次申訴期限為收到或知悉相關決定、行政行為之日起90天。受理機關將審查申訴內容,並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必要時,檔案可轉交省級醫學委員會重新評估健康狀況。
蘇氏碧蓮提醒,申請複檢者應準備完整的相關醫療材料,包括病歷、就診證明、檢驗結果、測量結果,或權威專科醫院和醫療機構的結論,用以證明此前的體檢結論可能不準確。她表示,這些材料有助於主管機關重新評估當事人的健康狀況。
她還指出,若認為徵兵體檢結論未反映實際健康狀況,應按程序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訴,而不應自行忽略或不執行與徵兵體檢相關的要求。隨著2027年徵兵期臨近,不少適齡青年關注體檢時間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