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壽省警方已對一名女子提起刑事訴訟,指控其擾亂公共秩序。案件源於10月中旬發生在國道旁的一起夜間衝突,警方稱涉事女子在現場與他人爭執,並拉扯安保人員和交通指揮人員的證件與指揮棒。
據富壽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通報,10月15日,該機關作出起訴決定,對居住於富壽省安立鄉、1991年出生的黃氏香(Hoàng Thị Hương)以《刑法》第318條“擾亂公共秩序”罪提起刑事訴訟。警方於10月17日對外公佈這一決定,並表示案件仍在依法調查處理中。
警方材料顯示,10月12日約23時,安立鄉民清村治安秩序保護組接到民眾舉報,稱70B國道一帶發生推搡、擾亂秩序事件。保護組組長H.Q.Đ.到場核實,發現黃氏香正與1994年出生、居住於上龍鄉的H.T.N.大聲爭吵併發生推搡。
警方稱,儘管在場多人勸阻,黃氏香仍繼續擾亂秩序,拉扯基層治安保護人員的證件,搶奪並折斷交通指揮棒,還對H.Q.Đ.有侮辱性言語。H.Q.Đ.隨後報告安立鄉公安,鄉公安派工作組到場核實、收集材料證據並錄取相關人員口供。
10月13日,黃氏香到安立鄉公安報到,就自身行為作出陳述。警方調查認定,其行為在公共場所造成治安秩序混亂,影響周邊民眾經營和生活,並影響70B國道的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