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委常委會已要求暫停審議批准新的社會保障住房項目投資主張,在調整後的住房發展計劃完成前,將資源集中用於為重點工程籌備安置房。據《CafeBiz 商業》報道,這一安排出自10月15日第816-TB/TU號通知,涉及河內全市社會保障住房發展計劃的核查與調整。
通知要求,新的社會保障住房發展計劃須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調整。在等待新計劃期間,河內暫停受理新保障房項目的投資主張審批,但已獲市委常委會同意投資主張的項目,以及按新方向列入優先類別的項目除外。
這一決定與河內市委常委會10月14日會議結論相銜接。會議提出“安置必須先行一步,新住處須等於或優於舊住處”的原則,並要求從投資準備階段就測算安置房源,與收回土地、補償、支持和徵地拆遷計劃同步安排。
河內將逐個項目、逐區域、逐階段全面核查安置需求,預測工作與首都總體規劃(展望100年)、城市發展計劃以及2026至2030年重點緊迫項目的進度掛鉤。市裡要求區分近期、預計新增和長期安置需求,並優先保障2026至2027年急需,尤其是徵地拆遷量大的項目。
在房源籌措方面,河內將統計和分類全市淨地、已規劃土地、投資方已移交或預計移交的土地和房屋,以及已建成、在建的安置房項目和國有住房。對符合條件的土地和住房,可研究調整或轉換用途以補充安置房源,但須符合規劃、實際需求和法律規定。
河內市委常委會指出,安置房源不足不僅可能拖慢項目進度、延長臨時居住時間,還會產生額外費用,影響市財政和民眾合法權益。市裡同時要求解決土地和住房已投入但遲遲未投入使用造成的資源浪費,並推進數字化,建立全市統一的土地和安置房源管理數據庫及調度看板。
按照分工,河內市人民委員會黨組須領導市人民委員會及各部門、地方抓緊制定2026至2030年土地和安置房源發展總體規劃,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規劃須明確各階段需求和供給能力、現有及擬開發土地和房源清單、開發與用途轉換方案、優先順序、資源、進度和各單位責任,並與城市項目投資、土地收回和徵地拆遷計劃銜接。市人民委員會須在2026年12月向市委常委會報告落實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