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委常委會於10月15日發佈第816號通知,要求重新審查並調整全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發展計劃,完成期限為2026年11月30日。在新計劃出臺前,河內暫停審議和批准新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項目投資主張,但已獲市委常委會同意投資主張的項目以及按新方向列入優先類別的項目除外。

這一安排與河內當前把土地儲備和安置房儲備列為重點緊迫任務的定位有關。市委常委會在10月14日召開的關於社會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發展情況的會議上提出“安置必須先行一步,新住處須等於或優於舊住處”的原則,並要求安置房籌備從投資準備階段就與土地收回、補償、支持和徵地拆遷計劃掛鉤。

通知要求全面審查各項目、各區域和各發展階段的安置需求,並與首都百年願景總體規劃、城市發展計劃以及2026至2030年重點緊迫工程的進度相銜接。河內提出集中資源,為2026至2027年階段、尤其是徵地拆遷量大的項目安排足夠的安置房源,以減少民眾因沒有新住處而長期臨時安置的情況。

在房源籌措方面,河內將統計和分類全市已清理土地、已規劃土地、投資方已移交或預計移交的土地和房屋,以及已建成、正在實施和國有房屋的安置房項目,逐項評估現狀、法律狀況、基礎設施條件和開發能力。通知稱,符合規劃、實際需求和法律規定的一部分土地和保障房房源可研究調整或轉換用途,以補充安置房供應。

市委常委會表示,安置房不足不僅可能拖慢項目進度、延長臨時安置時間,還會產生額外費用,影響城市財政和民眾合法權益。河內同時要求改變土地和房屋已投入卻遲遲未投入使用造成資源浪費的狀況,推進數字化,建立全市統一的土地和安置房管理數據庫及調度看板,用於預測需求、平衡供需和調配房源。

按照分工,市人民委員會黨委領導市人民委員會及各部門、地方在2026年10月31日前制定並頒佈2026至2030年階段土地和安置房儲備發展總體規劃,明確各階段需求與供給能力、現有和擬開發土地房屋的清單位置規模、開發與用途轉換方案、優先順序、資源、進度及各單位責任,並與城市項目投資、土地收回和徵地拆遷計劃同步。市人民委員會須在2026年12月向市委常委會報告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