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廳交通警察科通報,安霜交警隊已處理一群駛入禁行車道並在行駛中拍攝視頻的青少年。事件發生在2026年10月12日凌晨零時30分左右,地點為胡志明市春泰山上鄉黎光道一段道路,當時這群人正從西寧方向駛往胡志明市。

通報稱,行至安下橋一帶時,這群青少年駕駛摩托車駛入僅供汽車通行的車道,該車道禁止兩輪和三輪車輛進入。其中一名2003年出生的男青年一邊駕車一邊使用手機,拍攝全隊駛入禁行車道的畫面,準備上傳社交平臺以博取點贊和瀏覽量。

安霜交警隊與春泰山上鄉公安配合核實,邀請八名青少年到鄉公安辦公地點接受處理。通報稱,經工作人員解釋,八人均承認違規行為,認識到行為的性質和後果,表示後悔,並承諾遵守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規、不再重犯。

根據核實結果,交警已對六名駕駛人制作行政違法筆錄,涉及駛入設有禁止相應車輛通行標誌的道路、缺少左側後視鏡、無駕駛證等行為。通報未逐一說明各人對應的具體違規項目,並稱正繼續配合核實這群青少年的其他違規行為。

胡志明市公安廳交通警察科提醒,青少年駛入禁行道路、高速行駛、蛇行穿插、聚集飆車或參與非法賽車,並非展現膽識,而是可能給自身和周圍人帶來嚴重後果的危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