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批准新聞領域不依賴行政地界的行政審批內部流程和電子流程,共11項,屬市文化體育廳管理職能範圍。相關決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流程目錄和詳細內容公佈在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廳門戶網站上。

市政府同時廢止此前針對該目錄所列行政審批事項已批准的內部流程。決定要求,承辦機關和單位在受理、辦理個人和組織手續時須按已批准的流程執行,不得自行增設法律規定以外的程序或材料,並須定期核查、更新相關流程。

市政府責成文化體育廳繼續跟蹤執行情況,當規定行政審批的文件新頒、替換、修改、補充或廢止時,及時提出調整內部流程和電子流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