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常委會在10月17日舉行的國會會議上提交監督報告,指出教育培訓部兩項教育政策長期未修訂,影響選民權益。國會民願與監督委員會主任黎氏娥代表常委會宣讀報告,要求教育部限期完善相關法令。
報告稱,嘉萊省選民反映,教育部2005年第33號通知“臨時”指導公立教育機構領導職務津貼,至今已適用超過20年。監督發現,該通知只規定小學、初中、高中三類學校的分類和職務係數,未涉及多級制普通學校,而這類學校模式已獲2005年《教育法》承認,並在2019年《教育法》中繼續確認。國會常委會認為,這造成多級制普通學校領導隊伍的政策空白。
另一項被指不合理的是幼兒園午餐補助。宣光省選民反映,同一幼兒園班級兒童補助不同。根據第277號法令,3至5歲兒童每月獲36萬越盾;5歲以上兒童依據第105號法令每月僅獲16萬越盾。國會常委會指出,同一群體條件相似卻待遇不同,給學校組織餐食帶來困難,也不符合政策公平原則。
國會常委會建議教育部緊急完善並提請政府於2026年10月頒佈規定公立教育機構管理人員職務津貼的法令,確保新規處理多級制普通學校領導津貼問題;同時提請頒佈修訂第105號法令的法令,統一併公平規定午餐補助,明確過渡期處理原則,避免繼續產生群體間政策差異。
報告還提到,胡志明市選民建議確保2026-2027學年教科書供應及時。儘管教育部已發文要求各地協調出版發行單位,但開學後多地仍出現缺書。國會常委會建議教育部認真吸取經驗,明確相關組織和個人責任並公開結果,緊急補充供應,防止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