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在10月17日上午舉行的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開幕會上,提交了關於解決和答覆選民建議情況的監督報告。報告由國會民願與監督委員會主任黎氏娥代表常委會陳述,其中點名多項教育領域政策長期未獲調整的問題。

報告提到,宣光省選民反映同一幼兒園班級內兒童獲得的午餐補助金額不同。監督結果顯示,3至5歲兒童依據第277號法令每月獲36萬越盾補助,而5歲以上兒童依據第105號法令每月僅獲16萬越盾。常委會認為這一差距在學習和生活條件相近的兒童群體間造成不合理,也給教育機構安排餐食帶來困難。教育培訓部表示,將於2026年10月向政府提交修訂補充第105號法令的法令草案,提高午餐補助以與第277號法令統一。

萊州省選民則反映,教育培訓部第05號通知與第20號通知在寄宿制民族小學的課時定額和教師定額上不一致。按第05號通知,這類學校教師每週授課21節,比普通小學教師少2節;但第20號通知仍規定每班最多1.5名教師,與普通小學相同,未考慮半寄宿制學校的特殊性。常委會建議教育培訓部評估實際情況,確定教師缺口,並修訂第20號通知。

嘉萊省選民提出的問題涉及教育培訓部2005年第33號通知,該通知臨時指導公立教育機構領導職務津貼制度。報告指出,這份文件沿用已超過20年,且未完整規定多學段普通學校領導的職務津貼。常委會表示,多學段普通學校模式已在2005年教育法和2019年教育法中確立,第33號通知修訂遲緩使這類學校的管理幹部隊伍出現政策空白。

國會常委會建議教育培訓部抓緊完成相關工作,按已報告的時間表於2026年10月向政府提交規定公立教育機構管理幹部職務津貼制度的法令,並充分處理多學段普通學校領導職務津貼方面的不足。對於午餐補助問題,常委會要求確保政策統一、公平,並對過渡期制定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