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於10月17日開幕,會議以集中形式舉行,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10月17日至11月14日,第二階段從11月20日至21日,並預留11月23日作為閉幕備用日。整個會期預計28天,其間安排6個週六和1個週日開會;11月15日至19日休會,供國會各機構、政府及有關機關吸收意見、修改完善法律和決議草案。
根據國會辦公廳通知,本次會議在立法方面將審議47項法律和決議項目,其中43項提交通過、4項徵求意見。這些項目包括42項法律草案和1項決議草案由政府提交,另有1項法律草案和1項決議草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交。預計審議通過的項目涵蓋《刑法典(修訂)》《刑事訴訟法典(修訂)》《刑事調查機關組織法(修訂)》《數據安全法》《涉及國家安全的重要工程保護法》《郵政法(修訂)》《土地法(修訂)》《資產拍賣法(修訂)》《招標法(修訂)》以及《電子身份識別與認證法》等。
除立法工作外,國會還將審議決定經濟社會、財政預算等事項,包括審議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2027年計劃草案並決定2027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監督工作方面,國會將聽取並審議選民和人民提交第二次會議的彙總意見建議報告,以及關於選民建議解決結果監督、公民接待、信訪處理、投訴舉報解決等報告。會議還將進行質詢和答問環節,並審議決定其他屬於國會職權的內容。
本次會議還涉及補充議題。政府提議補充5項內容:關於旅遊業發展特殊機制政策的決議;關於在廣義省榕桔經濟區發展國家煉油化工和能源中心的機制政策;關於保河—萊州高速公路投資主張;關於廣義—昆嵩高速公路投資主張;關於山羅—奠邊高速公路投資主張。國會代表另提議補充兩項:關於調整河內市與富壽省在巴維國家公園區域行政邊界的決議;關於2026—2030年階段高速公路項目通用特殊政策的決議。
對於補充內容,國會常務委員會已要求政府抓緊研究、審查、評估必要性及準備能力,最遲於10月25日提交補充內容的文件資料,以便國會各機構審查、國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意見,並在提交機構具備具體文件的基礎上向國會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