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在國會黨委常委會與各省市國會代表團黨組組長的會議上表示,第二次會議工作量龐大,包含多項極為重要的內容。他要求把越共中央第三次和第四次中央會議作出的多項重大決定,完整、及時、準確地轉化為高質量的法律和決議。

按計劃,本次會議將審議57項內容和內容組,其中通過39部法律、4項規範性法律決議,對另外4項法律草案提出意見,並決定經濟社會、國家預算等10組內容,以及監督工作和其他重要問題。陳青敏稱,工作量大而時間短,貫穿精神是“緊迫但不主觀,決斷迅速但不草率,大力革新但不以質量作交換”。

陳青敏提出,衡量會議成功的標準不在通過法律的數量,而在於每項決定能否解開堵點、疏通資源;堵在主張、法律還是執行組織上都要指準,堵在哪裡就在哪裡解決。他同時表示,不能以修法代替執行責任,也不能讓過時規定繼續阻礙發展。在立法方式上,他強調法律只規定屬於國會權限的事項,明確分級分權,不代替政府和地方政府。

他要求已成熟、已明確的事項堅決作出決定,不得以“謹慎”為由拖延;仍有不同意見的則討論到底,以國家民族利益和人民正當權益為最高標準。對於《刑法典》(修訂)、《刑事訴訟法典》(修訂)、《土地法》(修訂)以及《住房法》(修訂)、《房地產經營法》(修訂)、《國家預算法》(合併)等大法難法,他要求討論切中要害,聚焦體制堵點和仍有分歧的政策,不陷入立法技術細節或重複卷宗,並嚴格執行政治局關於立法工作中權力控制、反腐敗反消極的第178號規定。

陳青敏提到,前9個月國內生產總值增長9.01%,但34個省市中僅12個增速超過10%,增長依賴少數地方,宏觀調節空間日益收窄。他要求每位代表正視堵點究竟在體制、資源還是執行環節,並指出2027年必須是加速突破之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目標為10%以上,預算和公共投資決定要突出重點、停止分散。

在監督工作方面,陳青敏要求監督與責任和實際結果掛鉤,貫徹政治局關於第十六屆國會任期監督工作重點方向的第96號結論。質詢內容要簡短、明確,直指責任並面向解決辦法,質詢只有帶來實際轉變才有意義;本次會議將加強書面質詢形式,並安排一天按問題組進行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