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民願與監督委員會主任黎氏娥10月17日在國會第二次會議開幕會上作監督報告時指出,宣光省選民反映,同一幼兒園班級的兒童享受的午餐補助不同。核查顯示,3至5歲兒童依據第277號法令每月獲36萬盾補助,5歲以上兒童依據第105號法令每月僅獲16萬盾,相差20萬盾。
黎氏娥表示,這一差距發生在學習與生活條件相似的同一群兒童中,給教育機構組織膳食帶來困難,也未確保政策享受的公平原則。國會常委會建議教育部緊急完善並提請政府頒佈修訂第105號法令,統一補助標準,同時明確過渡期處理原則,避免繼續出現政策落差。
根據教育部提交的報告,該部將於2026年10月向政府提交修訂第105號法令,提高5歲以上兒童的午餐補助,使其與第277號法令一致。這意味著在修訂法令正式頒佈前,兩類兒童之間的補助差額仍將存在。
越南國會常委會監督報告指出,同班3至5歲兒童按第277號議定每月獲36萬越盾午餐補助,超5歲者按第105號議定僅16萬越盾,相差20萬;教育部擬10月提請政府修訂第105號議定以統一標準。
- 越南國會監督指同班幼兒園兒童午餐補助相差20萬盾
- 越南國會監督指同一幼兒園午餐補助相差20萬盾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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