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民願與監督委員會主任黎氏娥10月17日上午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開幕會上指出,現行政策下,同一幼兒園班級中不同年齡兒童的午餐補助標準存在明顯差距。國會常委會的監督報告顯示,依據第277號法令,3至5歲兒童每月獲36萬越南盾午餐補助;而5歲以上兒童適用第105號法令,每月僅獲16萬越南盾,兩者相差20萬越南盾。
報告認為,這一差距發生在學習、生活條件相似的同一群兒童中,造成不合理,既給教育機構組織餐食帶來困難,也未確保政策享受的公平原則。國會常委會建議教育部緊急完善並按規定進度提交政府頒佈相關法令,使午餐補助標準統一、公平,同時明確過渡期處理原則,避免條件相似兒童群體之間繼續出現政策差距。
據報告引述教育部的信息,教育部將於10月向政府提交修訂、補充第105號法令的法令草案,內容包括提高午餐補助標準,以與第277號法令保持一致。
監督報告還列出其他教育規定不協調問題。萊州省選民反映,教育部第05號通知與第20號通知關於小學少數民族半寄宿學校的規定不一致:第05號通知規定這類學校教師每週授課21節,比普通小學教師少兩節,因而產生增配教師的需求;但第20號通知仍規定每班最多1.5名教師,與普通小學相同。國會常委會建議教育部評估教師短缺程度及實際困難,並修改定員標準。
此外,2005年第33號通知臨時指導公立教育機構領導職務津貼制度,至今已沿用20多年,尚未規定多級制學校的學校分級和領導職務津貼係數。報告認為修訂遲緩給這類學校領導隊伍造成政策空白。國會常委會建議教育部緊急完善並提交政府,於2026年10月頒佈關於公立教育機構管理人員職務津貼的法令,全面處理上述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