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樂省第13區域人民檢察院10月17日通報,已批准對36歲男子武文朋(Vũ Văn Bằng,暫住峴港市)提起公訴並下達羈押令,罪名是盜竊財產。檢方稱,武文朋此前因盜竊財產罪服刑期滿後沒有穩定職業,因缺錢花銷而再次產生盜竊念頭。

初步調查顯示,武文朋通過社交網絡得知得樂省富和2鄉陳好中學(Trường THCS Trần Hào)剛安裝電腦。10月7日晚,他攜帶工具從峴港市前往富和2鄉,趁夜間無人看守時潛入學校,剪斷教室門鎖,拆走44套電腦的零件。被盜物品包括內存條、中央處理器芯片和固態硬盤,總值近5億越南盾。

作案後,武文朋迅速離開現場,將全部零件帶回峴港市,藏匿在租住的房間內,等待機會出售。10月10日,即案發三天後,他在尚未賣出贓物時被公安機關發現,全部贓物被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