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推動把文化對經濟的貢獻納入可量化統計。越南文化、體育與旅遊部已起草國家文化指標體系(V-Culture Index),包含5組共26項指標,經專家諮詢後提交政府總理。該體系被期望建立統一測量工具,改善數據分散狀況,為文化治理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據。

這一動向的背景是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的第80號決議首次為部分領域設定量化目標:到2030年文化產業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貢獻需達到7%,到2045年力爭達到9%。越南文化產業到2030年發展戰略及2045年願景還提出,到2030年該產業年均增長約10%,出口額年均增長7%。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宣教部部長鄭文決在與相關機構的工作會議上強調,需要識別並量化文化對增長的貢獻,建立有科學依據、數據統一且互聯的圖景,涵蓋文化領域、文化產業和創意經濟的規模,以及對GDP、地區生產總值(GRDP)、增加值、就業、收入、財政預算、出口、投資吸引和輻射效應等的貢獻。

河內國家大學跨學科科學與藝術學院文化產業與遺產系副系主任梅氏幸博士認為,量化文化貢獻可在三方面帶來積極變化:認識上把文化視為能產生經濟和社會回報的投資,而非只“花錢”的領域;政策制定從憑感覺評估轉向基於數據治理;投資上讓國家有依據確定優先方向,企業和社區也有信息參與文化發展。但她提醒,量化不等於把一切折算成錢,數字只是幫助更好決策的工具。

多位專家指出,文化貢獻難以完整量化,因為除可用經濟指標衡量的價值外,文化還涵養精神生活、塑造身份認同、激發創造力和社區凝聚力,且不少價值產生於文化與旅遊、教育、技術等領域的交叉。越南會展中心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杜光明博士主張區分經過市場的價值與不經過市場的價值:前者如營收、貨幣、就業,需透明、準確、客觀的測量工具;後者如民族自豪感、身份認同,應被承認並納入評估標準。

梅氏幸建議建立多維度指標表,而非為文化價值尋找單一數字:直接經濟貢獻可採用增加值、就業、營收和出口統計;非市場價值可用文化經濟學定價方法,例如詢問民眾願為保護一處遺蹟或節慶出資多少,或考察傳承人數量、傳習班次、後繼者年齡等評估遺產傳承能力。她提出兩項條件:社區須參與界定何為價值;須接受有些價值只應描述而不應測量,因此數據需配合定性研究和當事者聲音。

越南曾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2011至2013年“文化促進發展”指標體系的試驗,並於2021至2022年在國家層面和順化試點UNESCO 2030年文化指標體系(含22項指標)。梅氏幸建議,先統一概念、範圍和統計分行業,確保各地數據可比;從已有數據的文化產業、博物館、遺蹟和遺產旅遊等領域起步,在典型模式試點後再評估完善並推廣;測量應定期進行。她還強調,開發類指標須與保護類指標並列,例如遊客量和營收應放在承載力、遺蹟狀況、實踐者人數和社區獲益等指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