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公安局內部政治安全處在7月全面排查中發現,AMES培訓股份公司河內分公司運營14處設施,其中2處未獲主管部門許可即開展教學。核查檔案還顯示,該系統54名越南籍教師不符合在機構任教的條件與標準。
這一情況與越南現行外語培訓管理規定的公開方式有關。《第21/2018/TT-BGDĐT號通知》要求外語、信息學中心公開教育質量保障條件,但公開方式主要是在機構場所張貼,家長和學員難以遠程核對許可證和教師資質。
國會代表鄭氏秀英表示,信息張貼在總部是必要的,但僅靠這一方式不足以滿足透明要求。她建議修改通知,強制培訓機構在官方網站或管理機關組織的統一平臺公開信息,並明確更新責任。
前國會文化、教育、青少年與兒童委員會副主任黎如進指出,部分中心以“100%外籍教師”招攬學員,但應公開教師姓名、培訓經歷、學歷和教學證書。僅憑外籍身份或英語能力,不能證明具備教學能力。
多名專家還建議建立集中數據庫,便於學員查詢機構是否獲證、運營範圍和許可證期限。河內警方此次查獲的兩處無證設施,正是現有公開方式難以被社會及時發現的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