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多家網吧在每日22時規定營業時間結束後仍繼續接待顧客。文化報10月17日的報道記錄,10月13日22時過後至14日凌晨,河內多處網吧仍在營業,店內有人使用電腦,門外停放著摩托車。

報道記錄的具體地點包括和樂鄉(Hòa Lạc)和紙橋坊(Cầu Giấy)。13日22時40分左右,和樂鄉一家網吧的機房內仍亮燈,有顧客在使用電腦及配套服務;午夜過後,紙橋坊一家網吧的停車區仍有約20至30輛摩托車。

根據報道引述的政府第174/2026/NĐ-CP號法令第100條第3款đ項,公共電子遊戲服務點在每日8時至22時之外營業,可被處以1000萬至1500萬越南盾罰款。該法令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報道採訪的顧客說明了夜間到網吧的不同需求。傳媒專業大學生黃安(Hoàng An)稱,個人筆記本電腦處理大容量視頻文件時經常卡頓,而期末作業要求高、期限緊,網吧夜間套餐對學生價格較低,整晚只需數萬越南盾,比花錢請人剪輯節省很多。

一名網約車摩托車司機則把網吧當作夜間休息點。他說自己常跑到凌晨1至2時,回出租屋再往返會耽誤時間,在網吧花幾萬越南盾就有座位、空調和送餐服務,且靠近學校,早上更容易接到訂單。

報道指出,顧客的夜間需求並不等於經營者可以在規定時間外營業,服務提供仍須遵守法律規定;在加強檢查公共電子遊戲服務點的同時,城市夜間生活中產生的這些需求也需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