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至頭頓、胡志明市至原平福(今屬同奈市)等線路的豪華客車被指在正規車站之外沿途攬客,並通過多種方式設置臨時上客點以避開職能部門檢查。民智報在實地調查後聯繫多家客車公司,記錄了這些公司安排路邊上下客的具體做法。

調查以乘客身份聯繫一家豪華客車公司總機,預訂兩張前往頭頓的車票。接線員稱尚有司機旁座位和車尾座位,價格分別為23萬越南盾和25萬越南盾,並介紹位於阮太平街、檳城坊的辦公室地址。當調查人員表示身處舊守德地區時,接線員改而指引到梅志壽街28號上車。

被問及車輛遭交警攔查、乘客誤事如何處理時,該接線員稱公司會協助退票,同時承認在非正規約定點接客並非每次都順利。她說:“這也要看情況,有時公安檢查,有時不檢查,我們也不確定。想穩妥的話,你得去阮太平街的辦公室。”這一說法使公司所提供上客點的合法性成為疑問:若該地點是常用上客點,行程能否成行為何取決於是否有職能部門檢查。

類似情況也出現在保芳沙、輝煌、成榮等客車公司。當乘客提出希望在東部出入口區域上車時,總機隨即安排到梅志壽街或奠邊府街的若干位置。一名接線員稱:“這隻能算運氣,那些點我們照常接客。你站在咖啡館角落裡,車會靠過來接。”

調查指出,路邊上下客的混亂不僅擾亂城市交通秩序,也直接威脅乘客合法權益。此前記錄的多個班次中,這類變相包車經常跳過編制乘客名單環節,不出具車票、發票或合法付款憑證。一名有15年駕齡的司機T.表示,固定線路班車與包車在性質、行程和申報手續上有明顯法律區別;客車公司將包車變為變相“跑線”、沿途攬散客,屬於不正當競爭並違反運輸經營規定。

從訂票電話和實地調查看,核心問題不只是乘客被約定在哪裡上車,還在於這些自發的上客點法律性質如何認定。調查認為,當企業公開的辦公地址與實際派車沿途攬客的地點不一致時,國家管理機關需要儘快介入檢查、嚴肅處理,以恢復交通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