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政部正在就一項修訂決定草案徵求意見,擬修改政府總理2025年9月15日第34/2025/QĐ-TTg號關於境外就業支持基金的決定。草案所附材料顯示,自2020年至6月30日,該基金共接收641份援助申請,其中617份獲准發放,總額近188億越盾;另有24份因不符合法定條件被拒絕。

內政部在草案材料中評價,第34/2025/QĐ-TTg號決定為按合同出國務工的越南勞動者提供了保障。勞動者每份合同繳納10萬越盾,在因健康問題或不可控因素被迫提前回國、與僱主發生法律糾紛等情況下,可向基金申請支持,而不必自行應對。若勞動者在國外工作期間死亡或失蹤,其家屬也可獲得及時援助。

對派遣勞動者的服務企業,內政部稱該決定有助於降低運營成本和法律風險。此前遇到自然災害、疫情、外國僱主破產,或勞動者遭虐待、發生事故、死亡等嚴重風險時,企業往往需自行墊付或承擔大額費用;基金提供的直接財務支持機制涵蓋處理事件的交通費用和勞動者善後費用分擔。

草案還規定,服務企業為每份合同向基金繳納15萬越盾,這筆繳款可計入派遣勞動者出國的經營成本,從而合法減少企業所得稅義務。內政部認為,企業足額繳納並善用支持機制,有助於提升勞動者信任、吸引優質勞動力,並在與外國合作伙伴談判勞務供應合同時增強信譽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