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下午,峴港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個涉及千億規模的高利貸團伙,35名被告被判刑。
其中,被告王雲濤被判33個月監禁;服刑期滿後被驅逐出越南領土。
被告梁明書——助理和翻譯,被判2年6個月監禁。
其餘被告因在民事交易中犯有高利貸罪,被判不同刑期。
法院認定王雲濤(中國國籍)是犯罪的主謀和頭目。被告自2018年起在越南,指導成立多家公司以服務於高利貸活動。長期實施犯罪行為,非法獲利數額特別巨大,因此應受到相應的懲罰。
梁明書是最積極的幫兇。其他被告有共犯角色,幫助…
根據案件檔案,2018年,王雲濤通過“Oi vay”、“Vdong”、“Yoloan”等應用在越南進行貸款活動。
此人僱傭多名越南人成立數十家公司並擔任法定代表人。這是為了掩蓋高利貸活動。每家公司實際上只是通過上述應用進行貸款和收債活動的一個環節。
當有需求時,借款人下載應用安裝到手機上。然後使用電話號碼註冊借款賬戶,同時提供身份證、肖像照片、親屬電話號碼、銀行賬戶等信息。
系統將顯示借款額度供借款人選擇,從30萬到2000萬越南盾不等,每筆貸款的適用週期為5到120天。
當借款人同意確認借款時,系統繼續要求借款人拍攝肖像照片以完成貸款申請文件並上傳系統等待審批…
為了組織活動,系統內各公司有具體職責的負責人。為了執行放款和收款,王雲濤指導系統內的公司與支付服務公司簽訂代收代付合同。

該貸款團伙的年利率為121.67%至1,095%,是國家規定最高利率的6.1至54.75倍。
如果逾期未還,借款人需承擔183.77%至8,554.69%的年逾期利率,是國家規定最高逾期利率的6.1至285.2倍。
根據從支付服務公司獲得的數據,該團伙用於貸款的總金額超過6,700億越南盾;借款人已還款總額超過7,900億越南盾。
從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1月11日,從Vdong、Oi vay應用獲得的電子數據顯示,該團伙已進行210,777次貸款。用於貸款的總金額超過1,000億越南盾。非法獲利總額超過222.4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