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智報近日一篇報道引發讀者對學校重複購置空調和電視的討論。報道附帶的網絡調查顯示,在超過1.32萬名參與者中,約67%認為學校應繼續使用往屆家長出資購買的空調和電視,僅在需要時收取維修保養費用;約15%認為應由原出資家長決定是否變賣;14%支持由外部單位投資設備並向使用班級出租;3%建議學校管理舊設備並向後屆學生按月出租。
部分讀者反映,儘管學校已運行多年,每學年新生家長仍須集資購買空調和電視,而此前設備在班級中已不見蹤影,去向不明。讀者Ngọc Vũ、Nguyen Luong和Anh Ba均提出類似疑問,認為空調和電視並非用幾年就損壞的設備,舊設備若仍可使用,應移交給下屆學生,而非讓家長重複出資。
另一種意見強調產權歸屬。讀者Phạm Văn Dũng認為,家長自願出資為班級安裝空調是出於實際需求,但設備不當然成為學校資產;學生畢業後,出資家長可協商變賣、贈送或移交給下屆。讀者Leo Luciano也主張區分國家投資設備與家長出資設備,建議由家長代表委員會決定處置方式。
不少讀者將焦點放在管理機制上。讀者Hùng Nguyễn Hữu建議制定學習輔助設備的統一標準,按折舊、維修、保養和更換進行管理;Tuan Nguyen Trung認為動員家長出資須公開透明;Thắng Dương則主張學校完整登記設備並計算折舊,制定補充更換計劃,而非每年動員家長全額購買新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