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處和協門交警站10月18日通報,已對六名在海上雲嶺公路中間坐著拍照的女性遊客作出行政罰款,合計150萬越南盾。警方認定六人的行為屬於“非法聚集坐在公路上妨礙交通”,並已立下行政違法筆錄。
據警方核實,10月17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六名女子從順化市富祿鄉租汽車到海雲嶺參觀。到達Km905+400處的肘彎路段後,她們要求司機停車,隨後一起走到路中間坐下襬姿勢,並請一名遊客幫忙拍照。當時路上仍有車輛通行。
同日,社交媒體上出現這群女子坐在海雲嶺彎道路中間拍照的信息和圖片。海雲坊公安隨即與和協門交警站配合核實,並邀請六名相關人員到案工作。當天13時許,警方對六人制作初步檔案並立下行政違法筆錄。
職能部門表示,海雲嶺路段地形陡峭、彎道多、視野受限,在路中間聚集拍照可能使駕駛員來不及反應,導致嚴重交通事故,直接威脅違規者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生命安全。警方稱,這是危險且缺乏交通安全意識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