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總理的指示,建議胡志明市領導允許市民進行建築登記,以替代現行的建築許可證發放。
建議自7月1日起,基於胡志明市建築管理規定中的巷道路線和住宅建築架構,統一讓市民進行建築登記替代建築許可證。
同時,建議考慮調整建築高度,對於實際寬度超過5.5米且建築長度至少為12米的建築,在胡志明市建築管理規定中至少增加一層,目的是在城市化增加的背景下提高建築用地使用率,過去五年中交通基礎設施的增加,不會對城市區域的交通造成壓力。
胡志明市資源與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範越順博士向《青年報》解釋上述建議時表示,自7月1日起,縣級人民委員會將不再存在,地方政府僅剩兩級。因此,目前由縣級負責的建築許可手續需要簡化並交由鄉級負責。
關於手續順序,將由鄉級人民委員會統一發布登記樣本,確保快速、信息充足,以便按照流程為市民監督和完成工程服務。
關於上述建議的法律基礎,範順博士認為,《建築法》已有規定,對於已有1/500比例規劃批准的住宅工程和項目,取消建築許可證發放。此外,胡志明市已有關於胡志明市建築管理規定的決定(決定56/2021/QĐ-UBND)作為發放建築許可證的基礎。
目前,胡志明市已對大多數地區進行了1/2,000比例的規劃覆蓋。根據建築管理規定,胡志明市將統一工程的規模、建築密度、後退距離等。鄉級人民委員會將指導手續順序和登記樣本。
市民想要建築,只需按照已登記的房屋樣本和設計進行登記和建築。國家管理機構將監督工程建設。如果市民故意違反建築登記,將根據現行建築領域的違法法律進行處理。
“在國家發展事業和胡志明市發展中,總理提出的取消建築許可證的建議非常符合民意。取消建築許可證既方便了市民,又不會失去國家對建築管理的角色,更重要的是不會影響胡志明市的城市建築空間。”範順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