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一次性領取社會保險的規定是什麼?

從2025年7月起,2024年社會保險法將生效執行。其中,第78條規定了一次性領取社會保險的申請文件。

申請一次性領取社會保險的文件包括社會保險手冊和勞動者的一次性領取社會保險申請。

– 對於出國定居的情況,除了上述文件外,還需要提供越南國籍放棄證明的副本或以下文件之一的越南語翻譯認證、公證:外國頒發的護照、外國有權機關頒發的簽證,確認允許入境定居的證明、外國有權機關頒發的長期居留卡以及其他合法文件證明在國外定居。

– 對於患有癌症、癱瘓、肝硬化失代償、嚴重結核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人,除了上述文件外,還需要提供病歷摘要或出院證明的正本、副本。

– 對於勞動能力下降81%以上或特別嚴重殘疾的人,除了上述文件外,還需要提供醫療鑑定委員會關於勞動能力下降程度的記錄或特別嚴重殘疾程度的確認副本。

從7月1日起,一次性領取社會保險的規定是什麼?

越南社會保險建議勞動者在離職時不要一次性提取社會保險,因為將面臨以下不利和權益損失:

– 首先,勞動者將沒有養老金,這是一項在退休或健康狀況不佳時的財務保障。

– 其次,勞動者將沒有高優惠的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高達95%的醫療費用),尤其是“多病多痛”的老年人。

– 第三,勞動者去世時,親屬將無法享受喪葬補助。這筆財務補助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勞動者不幸去世時的年幼子女、體弱的妻子和年邁的父母。

– 第四,親屬將沒有相當於10個月基本工資的喪葬補助,目前為2340萬越南盾。

此外,從7月1日起,選擇保留社會保險參與時間以領取養老金而非一次性提取的勞動者還有機會享受三項權益:

– 一是失業時的信貸支持政策。

– 二是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從自己的繳費中享受每月補助的機會。

– 三是在享受每月補助期間,勞動者將由政府預算支付的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