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胡志明市一條小巷內發現一隻被剪去翅羽、無法飛行的倉鴞,居民隨後將其送至獸醫診所檢查,目前正在接受照料和觀察。

一名護林官員根據照片初步判斷,這隻鳥可能為灰背倉鴞,屬於越南瀕危、珍貴林生動物名錄中的IIB組。不過,準確識別物種及其法律地位仍需依據專業鑑定結果。

河內市律師團律師阮文南分析稱,要確定法律責任,首先需查明這隻倉鴞的來源、具體物種、傷情以及剪羽行為的目的和情境,不能僅憑受傷動物的照片就認定個人犯罪或應受具體處罰。

阮文南表示,若查實該倉鴞屬於受保護物種且有人實施違法行為,職能部門應綜合審視捕捉、圈養、運輸、買賣等相關行為是否合法,以及行為人是否知曉動物來源和特徵、行為造成何種後果。行政處罰須依據具體違規行為,刑事責任則需滿足《刑法》第234條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並非所有致傷野生動物的行為都當然構成該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