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近日發佈文件,要求各信貸機構集中資源、削減成本並讓渡部分利潤,以推動整體利率水平下行。按照文件要求,各銀行須將6個月及以上期限的掛牌存款利率至少下調0.5個百分點,並不得競相抬高存款利率或以不正當競爭擾亂貨幣市場。
在貸款端,國家銀行要求銀行對生產經營領域和優先領域下調貸款利率1.5至2個百分點。文件同時要求各機構嚴格執行有關利率的規定和指示,確保信貸增長安全有效,引導資金流向生產經營、優先領域和經濟增長動力。
國家銀行提出,信貸資金應優先投向重點且可行的工程和項目,以及科技、創新、數字化轉型、綠色轉型、數字經濟、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教育培訓和文化工業等鼓勵發展的行業。銀行可通過聯合出資向大型項目提供信貸,但不得降低貸款條件,也不得以犧牲信貸質量換取規模擴張。
在資金來源方面,監管機構要求各銀行保持存款與貸款之間的平衡,定期按幣種和期限審查資金結構,拓寬籌資渠道,控制流動性風險和期限錯配。使用短期資金髮放中長期貸款須受到嚴格控制,同時提高中長期資金比重以保障經營安全。
國家銀行還要求銀行嚴格控制對潛在風險領域、貸款餘額較大的客戶及相關客戶群體的信貸投放,關注共用管理人員、擔保資產、還款來源或資金集中於同一項目的情形,並跟蹤房地產市場、流動性、項目庫存和企業債券發行情況以識別風險。
文件禁止為挪用資金、規避信貸限額或逃避資金流向管控而製作貸款檔案,並表示將嚴肅處理違規行為。銀行須按市場水平評估擔保資產,密切跟蹤關注類貸款、不良貸款和潛在風險債務,足額分類和計提撥備,不得隱瞞或延遲確認不良貸款。
國家銀行表示,從現在到年底,對未嚴格執行利率指示、存在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或經營活動出現風險的銀行,可能重新審視其年內剩餘時間的信貸增長指標,並在2027年下達較低的信貸增長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