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後檢管理能力

不僅僅是建築許可領域,根據總書記蘇林的指導,許多企業和民眾認為需要從預檢轉向後檢的管理方式,廣泛適用於各個領域,包括商品生產和流通活動;投資項目許可;環境控制;企業註冊等。

《青年報》介紹了關於此事的兩個意見。

想要好後檢管理,需要有具體的規定機制來增強後檢的能力和頻率。

從預檢轉向後檢的主張是合適的,如果做得好,將提高各領域國家管理的效率。

在食品安全專業範圍內,很難期待“預檢”機制能夠嚴格管理產品質量,成為阻止假冒、劣質商品的屏障。

當一家企業提交生產許可申請,公佈產品時,通常會按照規定流程操作,並附帶質量合格的產品以獲得批准。

然而,生產過程中企業可能會有違規行為,減少標準,不保證獲得許可的產品質量。

因此,我支持學習各國關於預檢不如後檢重要的觀點。也就是說,企業有權執行公佈程序,管理機構將檢查生產過程,產品分銷到消費者,如果發現違規將嚴肅處理。

然而,想要好後檢管理需要有具體的規定機制來增強後檢的能力和頻率。相應地,修改相關法律必須有關於產品檢查(頻率、期限等)的明確規定。同時,與現行機制的按計劃檢查不同,我建議加強突擊檢查機制,以及時發現違規和錯誤。

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檢查隊伍非常有威信,他們將有一些力量進行突擊檢查,甚至偽裝成顧客當場抓住企業的違規和錯誤。這些違規和錯誤之後將根據企業的生產活動過程進行審查和檢查,並給予適當的處罰。

如果沒有相應的後檢,無異於放雞追雞。

後檢機制原本是符合國際慣例和行政程序改革方向的正確導向,有利於生產經營,提高企業的主動性和責任感。

然而,如果缺乏後檢能力,缺乏協調機制,缺乏國家管理機構之間的聯動,這一機制將成為利用、逃避法律責任和質量控制的漏洞。

過去四年中,600個假冒牛奶品牌被生產和公開流通的事件,清晰暴露了國家管理機構在商品質量控制方面的鬆懈和缺乏有效協調機制。這表明政策設計和執行組織中的漏洞。

由於衛生部、工商部、地方政府等在責任分配上的重疊、分散和缺乏一致性,導致事件發生時沒有一個機構真正承擔全面責任。

需要修改相關法律,規定關於商品質量國家管理責任的方向,增加透明度,明確各部門、行業在分配領域內的國家管理責任;避免重疊、管理鬆懈或責任空白。

同時,需要明確規定主導角色和國家管理機構之間在檢查、監督和處理商品質量違規方面的有效跨部門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