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警方10月18日通報,涉嫌盜竊財物的武成達(Vũ Thành Đạt,1989年生,住興安省泰寧鄉河美村)已到公安機關投案。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已接收該嫌疑人,並按規定辦理手續處理案件。
據案卷材料,2018年3月26日至4月15日期間,武成達夥同他人先後在興安省3家企業實施盜竊。作案後他逃離當地,其他涉案人員則被調查、起訴和審判。2023年9月13日,武成達曾投案,有關部門恢復調查。
2024年5月2日,武成達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期間突然脫逃。興安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隨後恢復案件調查,並依法對其發出通緝令。
警方稱,追查過程中刑事警察處採取業務措施,並向其親屬做宣傳動員,希望家屬聯繫、勸說武成達儘早投案以享受寬大政策。至2026年10月15日,武成達到公安機關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