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代表10月18日下午分組討論經濟社會發展與財政預算議題。河靜、海防、諒山三地國會代表團所在的第三討論組審議了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2027年計劃草案、2026年國家預算執行與2027年預算草案及中央預算分配方案、2025年預算決算,以及國會第66/2013/QH13號決議總結和胡志明公路兩車道項目結束投資等問題。政府總理黎明興、常務副總理範嘉足分別以海防市、河靜省國會代表身份參加討論。

河靜省國會代表阮成同評價稱,在多地同時落實多項主張、決議和任務的背景下,政治系統已堅決介入;政府指導調控有不少革新,集中於破解體制瓶頸、處理積壓問題、疏通發展資源。他建議政府深入分析原因尤其是主觀原因,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地方責任,並採取措施提升增長質量與可持續性、減輕投入成本壓力、支持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

圍繞公共投資資金到位,阮成同提出應區分體制、手續與投資方能力等不同原因,以便對症下藥、加快資金分配。他還建議兩級地方政府運行須與分級分權相匹配,保障編制、經費和專業幹部隊伍;對2027年增長目標應說明可行性條件,注重風險控制、合理調控利率、控制汽油和建材價格,並全面審查分級分權相關議定、通知,及時修改重疊規定、削減不必要行政手續。

政府總理黎明興在會上強調要保持中央預算的主導作用,保障國防、安全、社會民生任務及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資源,同時繼續支持困難地方。他要求提高預算分配和使用效率,加快公共投資資金到位,客觀評估到位緩慢原因;將分級分權與提升執行組織能力和負責人責任相結合,堅持穩定宏觀經濟、控制通脹、有效動員社會資源,推動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

多位國會代表就2026年預算執行和2027年預算草案提出意見,建議2027年收入預算編制貼近2026年執行結果和經濟增長預測,密切跟蹤土地出讓收入、進出口收入等來源。代表們還要求明確超預算支出項目的到位能力,儘快解決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領域投資與招標的機制政策障礙,加強財政紀律、節約經常性支出,並說明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依據及其對地方調節和補助的影響。

國會代表裴氏瓊詩建議調整預算收入結構,提高中央預算收入比重,以保障國防安全、重點項目投資及對收入較低地方的調節支持。對按四類地方劃分收入的方案,她提出可考慮將第四類拆分為兩類,因為各地條件存在差異,劃分比例應依據實際收入和平衡能力確定。她還建議政府審查、合併或撤銷職能重疊、效益不高的預算外財政基金,嚴格控制立法過程中設立新基金的提議,避免增加新的附加收費。

裴氏瓊詩同時提到國家審計機關建議的落實問題,建議對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實施後由縣級預算移交省級預算的相關建議,具體指導確認執行結果;並研究對已解散、停業或不再具備履行財政義務能力企業的相關建議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