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四個成員國——瑞士、挪威、冰島和列支敦士登——於10月18日在河內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挪威駐越南大使斯坦·伊弗森表示,談判持續較長時間,說明雙方討論的問題複雜而深入,也反映合作範圍廣泛;協定把雙邊關係推向新的發展階段。
瑞士駐越南大使托馬斯·加斯指出,越南已簽署多項自貿協定,EFTA國家也有廣泛的協定網絡,但雙方之間此前缺少一份自貿協定,這一空白如今得到填補。他提到,迅達、ABB、布勒、雀巢等瑞士企業進入越南已超過30年,卻未能享有越南與歐盟之間那樣的競爭條件。
從貿易影響看,伊弗森表示,挪威對越出口水產品將不再被徵收關稅,這對雙邊貿易中的主力商品意義特殊,越南消費者有望以更低價格買到三文魚;挪威則期待越南的加工咖啡、水果等產品更廣泛地進入其市場。加斯表示,EFTA國家可提供智能電網、壓鑄技術、低碳水泥等技術,幫助越南推進工業化和綠色轉型。
協定生效仍需完成批准程序。伊弗森說,協定將在越南和EFTA四國中至少一國完成批准三個月後生效,挪威政府將提交國會審議,他沒有理由認為批准會不按程序推進。加斯表示,瑞士首先需要國會批准,依照直接民主制度,若有足夠公民提出要求,協定可能付諸公投;瑞士此前對與印度尼西亞的自貿協定經歷過類似程序並獲通過。
兩位大使都強調,不應等到批准完成才開始準備,各方需從現在起開展信息發佈和落實條件的準備工作。伊弗森還建議越南企業仔細研究協定全文,並認為技術要求和標準不應被視為壁壘,而應作為提升出口競爭力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