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處公佈了一批超速違法記錄,涉及448輛車輛,違法時間集中在10月5日至10月11日。警方稱,這些記錄由該處運行的技術設備抓拍發現,並已公佈車輛名單,要求車主和駕駛人主動查詢、按規定接受處理。
警方在通知中建議車主自行核對名單並配合處理,同時提醒民眾嚴格遵守限速規定,注意觀察交通標誌、安全駕駛,以減少交通事故、維護轄區交通秩序。通知未說明名單中車輛的具體車牌號、車型分佈或違法地點。
根據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168/2024/NĐ-CP號議定,超速處罰按車型和超速幅度分級。汽車超速5公里/小時至不足10公里/小時,罰款80萬至100萬越南盾,不扣留車輛、不扣駕駛證分;超速10至20公里/小時,罰款400萬至600萬越南盾並扣2分;超速20至35公里/小時,罰款600萬至800萬越南盾並扣4分;超速35公里/小時以上,罰款1200萬至1400萬越南盾並扣6分;超速並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0萬至2200萬越南盾並扣10分。
摩托車超速5公里/小時至不足10公里/小時,罰款40萬至60萬越南盾;超速10至20公里/小時,罰款80萬至100萬越南盾;超速20公里/小時以上,罰款600萬至800萬越南盾並扣4分;超速並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1000萬至1400萬越南盾並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