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一名一年級男童在校內意外死亡後,海防市教育與培訓局要求全市教育機構核查並完善學生接送、監管與交接流程,同時排查校園內可能造成傷害的設施隱患。

根據該局要求,各校須明確接送責任人、等候區域、交接時點,以及家長或受託人遲到接領時的處理方式。幼兒園須與家長或受託人當面交接,不得讓兒童自行離校;小學階段尤其是一、二年級及需要等候接領的學生,須按與家庭商定的方案安排監管和交接,不得讓屬於交接範圍的學生自行離校。

對殘疾、低齡或需要特別支持的學生,教育局要求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禁止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讓兒童在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玩耍。使用車輛接送學生的機構須在上下車時清點、監管和交接,每趟運輸後檢查車廂,不得將兒童遺留在車上。

教育局還要求檢查校門、操場、走廊、樓梯、欄杆、窗戶、圍牆、高處區域、電力系統、樹木和運動設備等學生經常活動、通行的地方。對存在安全風險的區域和設施須立即警示、隔離、暫停使用並組織整改;在整改完成前設置警示標識並採取隔離和監管措施。

此外,各機構須主動核查並更新事故應對方案,明確信息接收、現場急救、聯繫急救和配合職能部門的責任分工,併為幹部、教師、員工組織事故預防和急救技能培訓,按學生年齡開展自我保護教育。教育局還要求與醫療機構配合,組織初期急救實操指導,尤其是兒童跌倒、受傷、出血或出現危及生命跡象時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