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南省公安廳刑事執行與司法輔助警察處10月18日表示,已將阮氏雪從外地押解回廣南省公安廳看守所,按相關規定處理。阮氏雪1957年出生,原籍廣義省思義縣義芳鄉,現屬廣南省衛江鄉。她因1979年殺害友人並搶走金飾被判處終身監禁,1983年服刑期間脫逃,此後被列為特別危險通緝對象。

案卷顯示,1979年阮氏雪在同鄉殺害22歲的友人范氏福,搶走一條金項鍊和一對金耳環。作案後她曾逃跑,但被當時的義平省公安抓獲,並因殺人罪和搶劫財產罪被判處終身監禁。1983年,她在嘉萊省金山改造營服刑期間再次脫逃,義平省公安隨後對其發佈第166/TN號通緝令。

逃亡期間,阮氏雪改名陳氏碧蓮,申報1962年出生,前往林同省吉仙2鄉吉安村生活,結婚並育有子女孫輩。廣南省公安廳刑事執行與司法輔助警察處經過追查,於2026年10月16日將其抓獲。當地居民及其家人對抓捕結果感到意外。10月18日,職能部門將其押解回廣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