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小組討論10月18日下午審議2026年末任務方向與2027年目標時,越共中央組織部部長阮維玉就分級分權與崗位設置發言。他表示,面向34個省市的發展指標及中央各部門按領域參與的分工已經明確,基本法律框架已按第66號決議精神和既定路線得到疏通。

阮維玉指出,若只追求發展而不同步推進分級、分責、分手續、分資源和數字化轉型,將遇到很多困難。他援引越共中央三中全會第76號結論說,任務已按各級分工,原則是分責必須與行政手續、數據系統、財政預算資源和人員掛鉤,基層尤其如此。

他稱當前分級存在三類情況:一類是能夠執行的分級,即產出材料明確、可在傳統方式和數字平臺上為群眾和企業辦結手續;一類是分級後仍須請示上級,原因包括對基層執行能力的評估尚不充分或其他條件限制;還有一類是分級後並不產生實際工作,源於尚未按特別城市、城市、平原和山區四類地區靈活適用指導。

阮維玉認為,分級應明確中央負責創設、省級負責審查分工聯動協調、鄉級負責組織實施,因此須劃清邊界,使鄉級不只是承接並辦理群眾和企業行政手續的場所,也成為推動發展的地方。為此,鄉級須獲得與職責相稱的充分任務、權限和資源。

他提出按“地方決定、地方實施、地方負責”原則重新審查各級任務,已分級的要“分級到底”,徹底解決問題,並仔細梳理交叉性、中間環節以及從手工管理轉向數字化過渡期的任務。他稱,2026年須抓緊審查並準確確定各級各塊的崗位設置。

阮維玉強調,崗位設置規定明確不得以現有編制數量為依據計算崗位,而須依據各級各塊職能任務,按政治局的指導確定,同時按地區測算工作量,包括中間環節、交叉環節併發揮私營部門作用。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繡表示,政治局要求在2026年第四季度集中完成崗位設置、編制分配和工資政策方案,以便2027年初有清晰的編制、工資和津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