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清化省公安廳經濟安全處此前在金融、銀行領域排查中發現,當地有多人使用POS機提供信用卡套現、代還服務,交易金額很大,但未辦理經營登記,也未按規定納稅。經濟安全處認為相關行為存在違法跡象,遂報請省公安廳領導立案偵查。
清化省公安廳安全調查處與省公安廳經濟安全處及相關業務單位配合,於2026年10月14日在清化省和河內市同時傳喚30名涉案人員,以調查其通過POS機經營活動、以虛假經營戶名義大規模逃稅的行為。省公安廳副廳長、安全調查機關首長黎玉英(Lê Ngọc Anh)大校直接指導該案偵查工作。
初步調查結果認定,涉案人員利用客戶套現和信用卡代還需求,使用經營戶信息註冊銀行賬戶,租用、借用或與支付中介機構關聯以取得POS機。隨後他們在社交網絡上宣傳套現、代還服務,並按每筆交易金額的1.5%至2%收取費用。客戶有套現需求時,涉案人員通過POS機刷卡,形式上為商品買賣付款,實際並未發生商品或服務交易;交易款進入涉案人員管理的賬戶,扣除費用後再轉回客戶。代還業務中,涉案人員先向客戶信用卡轉入款項償還欠款,再通過POS機刷卡收回資金。
為擴大活動,涉案人員還增租POS機、招聘員工辦理交易,並通過社交網絡和熟人關係尋找客戶。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查獲近400臺POS機、1萬張信用卡、95部手機和20臺電腦及多份相關材料。初步審訊中,涉案人員承認相關行為,涉及交易總額約15萬億越南盾,營業收入近1000億越南盾,據此逃稅數十億越南盾。
清化省公安廳安全調查處表示,將繼續調查以查明案情。調查機關指出,以商品、服務付款為形式的虛假交易不僅可能導致國家財政稅收流失,還影響營業收入和市場數據管理以及客戶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