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青年報》刊文回顧1010年李太祖李公蘊將都城從華閭遷至大羅、後稱升龍的歷史決定,並以此討論國家發展思路的轉變。文章認為,這一決定的意義不在另選一處設都地點,而在其戰略思維:都城須服務於建國、開拓疆域和國家的長期發展,而非只滿足一個朝代眼前的防禦需要。
文章指出,丁朝與前黎朝時期,華閭憑藉山勢險要具備明顯防禦優勢,適合一個尚在鞏固獨立、保護新生政權的國家。但當國家進入新階段,發展需要更開闊的空間,需要一個能夠連接各地、匯聚資源併為長期發展提供動力的中心。文章稱,李公蘊“謀大業”,為子孫萬代作長遠打算,不只著眼國家現有條件,也看到國家走向未來所需的條件。
文章引述《遷都詔》指出,李太祖以全面眼光看待大羅:地處中心、地勢寬敞平坦高燥、水陸交通與商貿便利、具備聚集人口和發展經濟的條件。文章認為,這表明皇帝不把都城僅視為保護皇位的堡壘,而視為組織與治理國家的中心,是匯聚資源、連接各地併為全民族發展開路之地。
文章稱,一千多年過去,歷史已證明這一選擇的正確性。文章提到,都城曾在不同地點設立,阮朝自1802年至1945年以順化為都,歷時143年,是民族歷史中的重要印記;但河內仍繼續發揮國家中心的作用。這片土地的名稱歷經大羅、升龍、東都、東關、東京等變化,最終定為河內,每個名稱都對應一段歷史境況,而河內的中心角色在民族歷史進程中始終得到確立。
文章特別提到《遷都詔》中“上遵天命、下順民心”一句,認為國家的重大決策須符合歷史運行規律、國家實際條件和人民利益。文章稱,這一思想脈絡延續至阮廌“仁義之要在於安民”,到胡志明主席發展為以民為本的一貫觀點。文章還將其與越南到2045年、即建國100週年成為高收入發達國家的願景相聯繫,稱從1010年遷都到2045年發展願景,歷史提示當國家願望與每名民眾、企業的願望相融合,國家必將繁榮、可持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