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場管理局副局長阮光輝表示,自2026年初以來,該市職能部門已處理897起與電子商務相關的違規案件,暫扣超過22.3萬件產品,價值超過192億越南盾,罰款超過130億越南盾。違規商品主要集中在藥品、保健食品、酒類、啤酒、香菸以及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
越南工商部電子商務與數字經濟局副局長賴越英介紹,同期全國已與各平臺配合下架11.6萬件產品,處理超過5.1萬個違規店鋪。她指出,執法中最困難的是確定銷售賬號背後的實際運營者和貨物存放地,賣家不斷更換賬號、地址和交付方式,貨物分散在多個倉庫和中間環節。
監管重心正從處理單個店鋪轉向追查賣家身份、貨源和分銷鏈條。職能部門需結合在線監控、實地檢查以及交易、發票和憑證比對,以鎖定真正的違規主體。2025年《電子商務法》於2026年7月1日生效,其配套的第248/2026/ND-CP號法令規定,賣家及直播者的身份電子核驗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上述法令,平臺須按路線圖核驗直播者身份,直播數據至少保存一年,並在收到主管部門要求後24小時內下架違規內容。賴越英表示,賣家、直播者和貨主可能是不同主體,直播地點頻繁變動而貨源在別處,這給責任認定和貨物溯源帶來困難。工商部將繼續推動平臺落實賣家核驗、商品管控和違規處理責任。
在消費者保護方面,胡志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主席黃英勇建議,網購時應優先選擇信譽良好的店鋪,檢查商品來源、發票、退換貨政策及相關費用。律師阮海男提醒消費者保留髮票、訂單信息、商品圖片、標籤和溝通記錄,以便在要求退換貨、退款或投訴時作為證據。
電商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工商部電子商務發展中心主任阮友俊表示,截至2026年9月,越南電商規模約320億美元,接近全國商品零售和消費服務總收入的12%。胡志明市工業貿易廳與Arobid公司於9月29日推出Expo Platform,該平臺試運行兩個月錄得來自116個國家的超過2.6萬次訪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