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阮表路與阮廌路交叉路口10月18日發生一起摩托車與汽車相撞事故。一名男子駕駛摩托車越過車道線駛入對向車道,試圖超越前方車輛,與一輛在信號燈轉綠後起步的汽車發生碰撞。摩托車被推向前方,撞上對向車道內汽車的側面後倒地。
記錄事發過程的行車記錄儀畫面在社交平臺傳播後,引發關於責任歸屬的爭論。部分評論認為,摩托車借對向車道超車本身已屬違規,在前方受阻時應依次排隊等候;也有意見強調,只有在確認對向車道無來車、具備安全條件時才可借道。
汽車駕駛員表示,摩托車駕駛者以汽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由,要求其賠償。這一說法目前僅為當事一方的陳述,事故責任尚未有警方或法院的認定結論。
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指出,借對向車道超車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該機構說明,即便路面為虛線,駕駛人也只能在視線充足、確認安全且對向車道無臨近車輛時超車,並非有虛線即可隨意借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