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與科學技術部共同舉辦了關於科學技術與創新法案草案的意見徵詢研討會。
前計劃與投資部副部長Đặng Huy Đông贊同草案中的政策,即國家優先集中採購科技和創新成果的產品。
他認為,無論是公共還是私營部門對技術的投資,最終目標都應是市場。只要產品在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就能帶來利潤回報。那時,國家將會有許多科技企業家成為億萬富翁。“我們不怕企業家富有,但他們必須是最好的、最優秀的”,Đông先生說。

他分享說,曾遇到過許多越南科技企業取得巨大成功,有些產品每年帶來1億美元的利潤。這些產品甚至被評價為超越世界上的競爭對手,被認可超過歐盟標準。
“這樣的產品應該被全國消費,但在越南卻需要遵守國內標準,甚至還要與目前落後的技術進行比較。這樣是拖慢科技發展的步伐,而不是提升”,Đông先生說。
如果管理機構確定了信譽良好的企業,能夠生產出各自領域最好的產品,那麼這些產品就可以供應全國,無需招標。這正是為所有省份和從中央到地方的機構節省成本。
據Đông先生介紹,公共採購應引導和指導科技的發展。如果選擇正確,購買正確,國家將會有許多優秀的科技企業。海外的越南科學家也會回國發展。
他建議國家應經常組織公佈各行業、各領域的最佳科技產品。被認可擁有最佳產品的單位將被指定為全國採購的承包商。這不會造成壟斷,6或12個月後,如果其他科學家提出更好的產品,新的合同將授予他們。
“國家需要為科技企業創造一個透明、健康的競爭環境,幫助最優秀的人成為百萬富翁、億萬富翁”,他說。
引用國際故事,Đông先生指出,“貿易戰”國家主要是圍繞為本國人民爭奪工作崗位展開。中國不重視從國外技術轉讓的問題,而是專注於通過科技和創新實現本土化。
中國領導人通過與多個國家談判,能夠將他們生產的飛機帶到國外銷售。“這正是國家為科技產品開拓市場的故事,是一種讓中國飛機在其他國家天空飛翔的推銷方式”,Đông先生舉例說。他補充說,這是中國做法的很大教訓,而越南的科技產品仍然無法商業化,沒有出口市場。
科學技術部副部長Bùi Thế Duy同意關於公共採購、集中採購的規定需要根據科技發展的背景進行調整。他表示,科學技術部將與財政部就這一問題進行工作,考慮修改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以確保科學技術與創新法案生效時的同步性。

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副主任Nguyễn Phương Tuấn表示,與現行法律相比,草案旨在“徹底解除”對科技活動的障礙和困擾。最新草案已經補充了許多優先採購來自國內科學研究、技術發展和創新成果的產品和商品的機制。
據此,來自科學研究成果的產品和商品,在高科技、戰略技術領域,在質量與進口產品和商品相當的情況下,在招標中享有優惠。來自國內科學研究成果的產品和商品,滿足質量、安全和經濟效益標準,將被列入公共採購優先招標目錄。
同時,國家優先試驗、試點使用來自科學研究、技術發展和創新成果的產品和商品,這些產品在國內尚無替代品或具有發展潛力,然後才進行大規模採購。
此外,創新初創企業、科技企業、高科技企業在將產品列入公共採購目錄之前,進行試驗、檢驗、評估產品質量時,將獲得財務支持。擁有新技術、新產品的企業將考慮由國家預算全額資助檢驗、技術標準認證費用。
除上述內容外,法案還補充了許多關於為科研組織和個人免稅、減稅的政策;對科研活動實施按產出成果的包乾機制。國家只評估結果,不考慮過程。同時,法案還解決了科技發展中公共採購的不足;吸引有才華的人回國參與研究的政策。
法案將在第九屆國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會議從6月11日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