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報》近日刊發文章,討論婦女在數字轉型中的角色。文章提出,數字轉型正在擴大婦女的學習、就業、經營和創造空間,但技術不會自動帶來平等;若婦女缺乏設備、數字技能、培訓機會或在網絡空間自我保護的能力,數字化可能催生新的不平等,即數字性別差距。
文章引述數據說明差距的具體規模。越南總統計局2024年數據顯示,女性勞動者月均收入為650萬越南盾,男性為870萬越南盾。一項基於2021年兒童與婦女可持續發展目標調查(MICS 2021)的研究顯示,研究樣本中15至49歲婦女有72.85%不具備按標準任務衡量的信息通信技術(ICT)技能,少數民族婦女、貧困婦女和農村婦女的比例明顯更高;另一項基於同一調查的全國研究顯示,少數民族婦女缺乏ICT技能的比例達92.5%,西原地區也處於最高之列。
文章還提到,越南電子商務協會(VECOM)數據顯示,2023年越南電子商務規模超過250億美元,並繼續增長超過25%;但VECOM同時警告,數字鴻溝和數字人才短缺正阻礙電子商務的可持續性。文章認為,問題已不只是“是否有連接”,而是“是否有足夠能力把連接轉化為機會”。
在政策層面,文章引述越共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第57-NQ/TW號決議,該決議將發展科學、技術、創新和國家數字轉型確定為重要突破口,並明確以民眾和企業為中心、主體、資源和動力。文章還提到,越南婦女聯合會全國代表大會第十四屆任期(2026—2031年)決議設定目標:到任期結束時,至少80%的會員和60%的婦女達到公民數字能力要求,各級婦女聯合會100%有效開展“數字平民學務”運動。
文章指出,婦女在家庭和社區數字能力形成中具有特殊作用,可成為引導民眾使用在線公共服務、非現金支付和推廣地方產品的“數字大使”。同時,在線工作也可能在家庭分工觀念未變的情況下加重婦女負擔,網絡騷擾、個人圖像侵犯、金融詐騙、賬戶盜用和深度偽造等風險會削弱婦女在數字經濟中的信心和參與度。
文章建議,數字轉型政策應從“支持”轉向“賦權”:在中央和地方數字轉型項目中設置具體的性別指標和數據;將婦女數字技能培訓視為人力資源投資,側重數字經營、電子商務、數字金融、信息安全和人工智能應用,並鼓勵女童儘早接觸STEM領域;為婦女創業和創新提供信貸、諮詢、導師和市場對接;將數字安全視為性別平等的條件;發揮越南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在基層普及數字技能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