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志明市公佈的一項企業調查顯示,越南企業在人工智能應用加速的同時,數據治理能力仍存在明顯落差。調查由科技公司Synology發佈,91%的越南受訪者認為面向人工智能的基礎設施對流程效率和工作生產力具有重要作用。

調查顯示,56.7%的越南受訪者將數據安全與隱私視為應用人工智能時的挑戰,比例在所有選項中最高,其次是數據質量、可獲取性和部署成本。Synology指出,企業因此需要同時回答兩個問題:數據是否可信,以及投入多少才算足夠。

風險已有現實依據。據VNPT Cyber Immunity的數據,2025年上半年越南記錄到1.55億條數據記錄洩露、450萬個賬戶外洩,同比增加21%。當人工智能接入越來越多內部數據源時,風險面也隨之擴大。

調查還揭示“有工具”與“有能力”之間的差距:97.6%的受訪者表示所在機構已部署數據保護工具,但只有19.1%非常有信心在勒索軟件攻擊後迅速恢復,同時保護好備份數據。Synology越南業務經理Henry Nguyễn表示,企業在擴展數據基礎設施時,也需要確信關鍵服務在中斷後能夠恢復。

法律環境同步收緊。自2026年初起,一系列新規陸續生效,包括2026年1月1日的《個人數據保護法》、3月1日的《人工智能法》和7月1日的新《網絡安全法》。報道引述一名網絡安全專家稱,部分服務、諮詢類企業的數據過去“通常由他們購買”。

《個人數據保護法》設定了具有威懾力的處罰,罰款可達非法所得的10倍或數十億越南盾。中小企業與初創企業可在頭5年選擇暫不適用影響評估、設立數據保護部門等部分義務,但不能免除數據保護責任。跨境數據規定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尤受關注,因為許多常用人工智能工具在境外服務器處理數據。

第142/2026/NĐ-CP號議定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要求對生成式人工智能內容加註標籤,違規組織最高可被罰款20億越南盾。已在醫療、教育、金融領域運行的人工智能系統有18個月時間滿足合規義務。新《網絡安全法》則對用戶賬戶驗證、數據管理和存儲提出更明確要求。

在投資策略上,約75%的受訪者表示,對與人工智能相關的數據需求優先選擇本地基礎設施或本地與雲計算相結合的混合模式;71.3%將加強數據安全列為基礎設施升級的首要優先事項之一。Synology認為,這種模式有助於企業直接控制敏感信息,並決定哪些數據可以離開系統。

成本壓力同樣存在。Cushman & Wakefield估計,面向人工智能的基礎設施投資成本比傳統數據中心高25%至35%。Synology東南亞區域經理Antoine Yang表示,人工智能的價值在於幫助人們更好地工作、讓企業更有效回應客戶需求,關鍵是在應用規模擴大時保持這些收益,並擁有可靠的數據來源和中斷時的恢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