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正就市人民議會一項決議草案徵求意見,擬在公共交通導向開發(TOD)區域設立土地增值收益徵收項目。草案提出,對自該收費項目開始實施起,首次轉讓符合條件的土地使用權、住房或地上附著物的組織和個人,按轉讓價值的1%徵收。

草案將這筆收入定位為“土地增值收益”,納入國家預算並單獨跟蹤核算,優先用於發展本地鐵路、銜接基礎設施及直接服務TOD發展的項目。胡志明市規劃與建築廳認為,地鐵站周邊土地價值上升,與土地用途調整、建設密度和土地使用係數提高以及公共交通可達性改善有關,這部分增值被認定與公共基礎設施投資和規劃調整相關。

目前該方案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尚未提交市人民議會審議,徵收對象、稅率和收入用途均以草案形式出現。草案未說明如何界定“首次轉讓”的起算時點、如何評估轉讓價值,以及是否設有過渡或豁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