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公安局表示,近期當地記錄到多起與招聘用工及所謂“跑工作”相關的詐騙案件。行騙者利用民眾求職需求,發佈不實招聘信息,或冒充招聘人員、聲稱與企業有關係以獲取信任,隨後要求求職者轉賬。

據芹苴市公安局通報,這類手法通常從接觸求職者、建立信任開始。行騙者可能通過社交網絡、招聘群組或熟人關係,承諾職位、收入、待遇或短期內獲得錄用;為提高可信度,還會使用未經核實的社交賬號、照片和證件,或冒充與企業有關聯的人。

在取得信任後,行騙者以辦理檔案、購買制服、培訓、完善手續或保留名額等理由要求轉賬。芹苴市公安局稱,收到錢後,行騙者可能切斷聯繫,也可能繼續編造其他理由要求追加付款。

芹苴市公安局提醒,求職者應對來源不明的招聘信息保持警惕,尤其是聯繫人無法證明與招聘單位存在關係、或在入職前反覆要求轉賬的情況。警方指出,對方提供的電話號碼、社交賬號、照片或證件,都不足以保證信息真實。

越南2019年《勞動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無須為招聘活動支付費用;第17條禁止用人單位扣留勞動者身份證件、文憑、證書原件,或要求以金錢、其他財產為履行勞動合同提供擔保。芹苴市公安局還援引政府第283/2026/NĐ-CP號法令指出,個人向參加招聘的勞動者收取費用,可被處以100萬至300萬越南盾罰款,組織則為200萬至600萬越南盾,並被要求退還已收款項。

芹苴市公安局建議求職者通過企業官網、電話或官方信息渠道直接核實招聘崗位、負責人和工作地點;對勞務服務機構,應瞭解其法律資格、經營條件和收費的合法性。警方強調,在未核實收款人、收款目的和依據前不要轉賬,也不要向身份和用途未經核實的人提供密碼、一次性驗證碼、銀行賬戶信息或身份證件。

若發現異常或懷疑被騙,芹苴市公安局建議立即停止交易,不再按對方要求轉賬或提供信息;如已轉賬,應儘快聯繫銀行或支付服務商報告可疑交易,並向最近的公安機關報案,同時保留聊天記錄、招聘鏈接、電話號碼、社交賬號、收款賬戶信息和交易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