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志強剛剛簽署了對位於峴港市範伍同街(山茶區)的峴港奢侈品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
5月19日上午9點30分,職能部門對上述地址的峴港奢侈品有限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了檢查。
此時,該企業正在展示銷售70個標有“Chanel”標誌的各種手提包;10個標有“Hermès”標誌的各種手提包,有跡象表明這些商品是偽造正在越南受保護的Chanel、Hermès商標的商品。
檢查時確定的商品總價值為4150萬越南盾。
市場管理部門確定該公司已經違法,展示銷售偽造商標的商品。
該公司被罰款1億越南盾,並被強制銷燬偽造商標的商品。
除了上述企業外,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還對位於峴港市陳富街(海洲區)的99%個體工商戶因展示銷售偽造商標的商品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5月19日下午,職能部門對屬於峴港99%個體工商戶的99%商店的經營活動進行了檢查。
通過檢查發現,該個體工商戶有9塊標有“Rolex”標誌的手錶,15個標有“Chanel”標誌的手提包,9雙標有“Hermès”標誌的拖鞋,疑似偽造正在越南受保護的Chanel、Hermès、Rolex商標的商品。
檢查時確定的商品總價值超過4640萬越南盾。
根據案件檔案和核實、工作結果,市場管理部門得出結論,峴港99%個體工商戶已經實施了展示銷售偽造商標商品的行政違法行為,違法商品的數量和總價值如上所述。
個體工商戶主人在5月19日檢查前表示尚未銷售偽造商標的商品。
該企業被罰款4500萬越南盾,並被強制銷燬偽造商標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