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9日下午就《刑法(修訂)草案》進行分組討論,多名代表圍繞是否取消“非法買賣毒品罪”的死刑提出不同意見。草案擬取消該罪名的死刑,並將相鄰量刑檔的毒品數量上限放開,例如海洛因由“100克至3公斤以下”改為“100克以上”,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來自廣治省的代表阮慶武(Nguyễn Khánh Vũ)反對取消該罪名死刑。他指出,按草案,買賣100克與數百公斤毒品適用同一量刑檔,而非法生產毒品罪仍保留死刑;生產3公斤以上海洛因可判死刑,組織買賣數百公斤乃至數噸毒品的主犯卻只能判無期徒刑,兩者不相稱。他還表示,該罪名刑事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剛調整,死刑適用門檻提高約30倍,新政策實施一年多尚未總結,建議起草機關報告此類死刑判決減少數量及3公斤以上案件增減情況,再作決定。
阮慶武還以廣治省實踐說明,跨國團伙利用邊境地區中轉毒品,不少大案在保留最高刑罰時仍照常發生。他認為,若取消死刑,在該類犯罪增加之際威懾力會被削弱,因此建議保留非法買賣毒品罪的死刑。
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專職代表鄭春安(Trịnh Xuân An)贊同減少死刑罪名的方向,但認為應逐罪仔細分析。他強調毒品是“許多不穩定的根源”,主張在威懾之外重視懲治要求,希望國會和政府客觀、冷靜評估後作出符合實際的決定。
廣治省公安廳廳長阮清廉(Nguyễn Thanh Liêm)表示,他起初對取消該罪死刑也有顧慮,但從多角度評估後認為,除懲治和威懾外還應重視警示與預防。他說,不少毒品網絡由境外人員組織、指揮,越南人只參與部分環節,一些主謀尚未被追查處理;實踐中有人因謀生參與網絡,並非主謀,對這類人適用死刑令他存疑。他認為“真正需要規定死刑的是”那些尚未被處理的組織者、主謀。他還提到,因買賣毒品被判死刑但尚未執行的人數較多,管理存在風險並對專門力量造成壓力,而建設“無毒鄉坊、無毒省份”的國家目標計劃才是更根本的解決辦法。
人民安全學院副院長阮忠堅(Nguyễn Trung Kiên)贊同草案縮小死刑適用範圍。他認為,調整政策應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社會認識提高和國際融合的進程中看待,逐步減少並走向廢除死刑符合世界趨勢;這雖可能給打擊犯罪增加困難,但仍應推進。他強調不得減刑的無期徒刑仍屬很嚴厲的刑罰,並同意草案只保留四個死刑罪名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