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峴港市人民法院審理並宣判被告Phan Anh Toàn Phú(30歲,峴港居民)12個月監禁,Trần Thị Kiều Trang(37歲,峴港居民)12個月監禁但緩刑,罪名是組織他人非法留在越南;Trần Xuân Viện(34歲,廣治居民)12個月監禁但緩刑,罪名是為他人非法留在越南提供中介服務。
這個群體為沒有護照和簽證的中國人提供藏身之處。
根據起訴書,2020年9月1日,Phú先生和Phú Gia Compound公司簽訂了借用A32-33房屋進行經營的合同。
Phú未獲得在A32-33公寓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許可,卻讓沒有護照和簽證的外國人居住;未向公安機關申報暫住。
當有職能部門檢查時,通知此人逃避。
2017年,Xu Ming(中國國籍)在中國有欺詐行為。因害怕被捕,此人逃往緬甸、泰國、柬埔寨,並於2021年5月左右非法進入越南。
2022年7月,Xu Ming通過Zalo聯繫Viện先生,並被介紹到峴港Phú Gia Compound公寓A32-33租住。
到達租房時,Xu Ming被Trang女士(Phú先生的員工)交付鑰匙並安排房間,價格為每月450萬越南盾。
Viện先生是業務員,為公寓尋找住宿客人,並從客人租金中獲得10%的佣金。而Trang女士是清潔工,Phú先生每月支付500萬越南盾工資。
大約2023年7月,Phú先生要求Trang女士準備手續供公安機關檢查時,她發短信給Xu Ming讓他逃避以避免被發現,並通知Viện先生此事。
因此職能部門未能發現Xu Ming。
至2024年8月7日16:30,峴港市公安局各單位配合公安部刑事警察局在A32-33公寓檢查時發現Xu Ming非法居留。
通過信息檢查和圖像對比,Xu Ming是因合同欺詐被國際刑警通緝的對象。刑事警察局已逮捕被通緝的Xu Ming並移交給中國職能部門。
從2022年7月到2024年8月,Xu Ming共支付了1.08億越南盾的租金。



